第十三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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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343
颗粒名称: 第十三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89
摘要: 申請註冊的商標,經審定時發給審定書;經審查認為不合而駁回時,發給核駁通知書。
关键词: 西南区 财经 暂行条例

内容

申請註冊的商標,經審定時發給審定書;經審查認為不合而駁回時,發給核駁通知書。
  第十四查完成審定手續的商標,經登载商標公報公告滿四個月,無人提出異議,或提出異議,經審查不能成立時,始予註冊。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文件彙集第四輯》

文件彙集第四輯主要讲了政務院關於各級人民政府中人民監察委員會主職兼職問題的規定、中央內務部關於貫澈嚴禁煙毒工作的指示、政務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政務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泯司法機關迅速清理積案的指示等等的一些重要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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