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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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327
颗粒名称: 第七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82
摘要: 凡屬一般業務之聯繫,在通常情形下,下級機關,一般不得越級報告,上級機關亦不越級指示。但因時間關係及特 殊原因,必須越級行文時,應同時抄致其主管機關。
关键词: 西南区 财经 暂行办法

内容

凡屬一般業務之聯繫,在通常情形下,下級機關,一般不得越級報告,上級機關亦不越級指示。但因時間關係及特殊原因,必須越級行文時,應同時抄致其主管機關。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文件彙集第四輯》

文件彙集第四輯主要讲了政務院關於各級人民政府中人民監察委員會主職兼職問題的規定、中央內務部關於貫澈嚴禁煙毒工作的指示、政務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政務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泯司法機關迅速清理積案的指示等等的一些重要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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