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勞動介紹所組織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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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242
颗粒名称: 市勞動介紹所組織通則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52
摘要: 市勞動介紹所組織通則。
关键词: 西南区 财经 暂行条例

内容

第一條各市勞動局為辦理失業職工的登記及職業介紹事宜,應設置勞動介紹所;各大城市有必要時,得在適當市區設立勞動介紹分所。
  第二條勞動介紹所的主要任務如左:甲、登記、統訐失業職工;乙、調查公、私營企業需要勞動力的情况;丙、籌劃介紹職工就業事宜。
  第三條勞動介紹所設所長一人,在勞動局領導下,執行業務,副所長一人,協助所長執行職務。
  第四條勞動介紹所得視實際工作需要,設立下列各股(大城市得設科),分掌業務。其編制人數由各市勞動局根據工作繁簡 ,自行擬定,經各該市人民政府批准施行。
   甲、登記股:掌管失業職工的登記、統計等事宜;乙、介紹股:掌管瞭解各方面需要勞動力的情况,辦理介紹職業,並審查各工廠企業招僱職工所擬的勞動契約草案等事宜;丙、教育組織股:掌管失業職工的文化教育和組織事宜。
  第五條勞動介紹所應粮據當地實際情况,有步驟、有重點地進行工作。首先登記失業技術員工,其次登記失業的產業工人 ,最後登記其他一般失業職工。
  第六條勞動介紹所每月須將職工失業、就業情形,彙編報告,逐級呈報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
  第七條各市勞動局得依據本通則及當地實際情况,擬定勞動介紹所辦事細則分呈大行政區勞動部暨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備案。
  第八條本通則經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介佈施行。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文件彙集第四輯》

文件彙集第四輯主要讲了政務院關於各級人民政府中人民監察委員會主職兼職問題的規定、中央內務部關於貫澈嚴禁煙毒工作的指示、政務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政務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泯司法機關迅速清理積案的指示等等的一些重要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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