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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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174
颗粒名称: 第十二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30
摘要: 修繕舊倉,除應照第七至第十各條之規定辦理外,工程設計應辦理左列事項。
关键词: 西南区 财经 公粮保管

内容

修繕舊倉,除應照第七至第十各條之規定辦理外,工程設計應辦理左列事項:(一)工程訐劃書包括:甲、詳細之現狀調查(損壞情形)及應加修繕理由。乙、修繕施工說明。丙、當地建築情形,工人工作效率,一般建築材料之來源。丁、說明修繕费與其儲存量之百分比。
   (二)工程預算表包括:甲、各項修維工程之數量(方數)及單方價。乙、各項應用工料之單價。丙、各項工程造價及管理等费。
   (三)工程圖樣包括:甲、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註明修繕部份及簡明做法)。乙、如係結構之修繕,附結構大樣及簡明設計計算書。丙、圖樣以適合估價所需為原則。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四輯

《文件彙集第四輯》

文件彙集第四輯主要讲了政務院關於各級人民政府中人民監察委員會主職兼職問題的規定、中央內務部關於貫澈嚴禁煙毒工作的指示、政務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政務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泯司法機關迅速清理積案的指示等等的一些重要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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