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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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 第二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1075
颗粒名称: 第十二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3
摘要: 华东军政委员会组织条例第十二条。
关键词: 华东军政委员会 组织条例

内容

第十二條 本會設祕書長一人,承主席之命,主持日常事務,設副祕書長二人,協助祕書長執行工作。
   祕書長下設左列機構:
   (一)辦公廳:設祕書、總務、交際等處及調查研究室,主管各部門之工作事項。
   (二)參事室:主管政策、政令、法案,規章等之研究、草擬與審議,本會所屬各委、部、局、室、處間工作之聯
   系及臨特派遣與交辦事項。
   (三)人事局:主管本會人事之登記、調查、審核、配備、統計及本會工作人員之工資審核、福利、教育等事項。
   (四)聯絡局:主管內外聯絡事項。
   (五)機要處:主管機要文電之譯發、保管等事項。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 第二輯

《文件彙集 第二輯》

《文件汇集第二辑》主要介绍了华东军政委员会组织条例;中南军政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关在华东军跋委员会工作任务;华东军政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对饶主席工作任务报告的决定;中南区一位〇年的工作任务等七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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