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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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 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0844
颗粒名称: 第十條
分类号: D412.3
页数: 1
页码: 113
摘要: 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第十条。
关键词: 中华全国总工会 会员

内容

由全國職工代表大會選舉執行委員及候補委員若干人,組織本會執行委員會,在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為本會最高權力機關。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由常務委員會召集之,但須有半數以上執行委員之出席方為有效。如有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執行委員請求時,得提前或延期召集。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 第三輯

《文件彙集 第三輯》

文件汇集第三辑主要介绍了综合报告、政协文献、土地改革、民政等相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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