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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十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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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 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0844
颗粒名称:
第十條
分类号:
D412.3
页数:
1
页码:
113
摘要:
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第十条。
关键词:
中华全国总工会
会员
内容
由全國職工代表大會選舉執行委員及候補委員若干人,組織本會執行委員會,在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為本會最高權力機關。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由常務委員會召集之,但須有半數以上執行委員之出席方為有效。如有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執行委員請求時,得提前或延期召集。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 第三輯》
文件汇集第三辑主要介绍了综合报告、政协文献、土地改革、民政等相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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