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文件彙集第一輯》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10133 |
颗粒名称: | 關於新區土地改革及徵收公糧的指示 |
分类号: | D630.1 |
页数: | 3 |
页码: | 3-5 |
摘要: | 所有華東、華中、華南暮北、西南的新解放區,由衿準備工作及蕈隶的覺悟與組織還未達到應有的理度,决定在一九五年秋收以前,一律不實行分配土地的改革。在一九五〇年秋收以後,在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東、陝西九省,甘肅、寧夏、青海三省之漢人地區,凡是準備工作已經充足,羣衆的覺悟與組織已達應有水平之地區,由各省人民政府决定開始實行分配土地的改革。在以上各省,屆時如有某些地區準備工作仍不充足,羣衆的覺悟與組織仍不充分,或有土匪騷擾者,亦得由各省人民政府决定在一九五〇年秋收以後仍不實行分配土地的改革,待一九五一年秋收以復再實行。 |
关键词: | 西南区 土地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