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10093 |
颗粒名称: | 第四条 |
分类号: | D651.9 |
页数: | 1 |
页码: | 3 |
摘要: | 對於西藏的現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變更。達賴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職權,中央 亦不予變更。各級官員照常供職。 |
关键词: | 解放西藏 西藏 |
中央人民政府的全權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權代表經過多次談判,就一切重要問題作了詳細討論之後,已對和平解放西藏問題取得了協議。本月二十三日,雙方全權代表在北京勤政殿偉大祖國國旗和國徽下莊嚴地舉行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的簽字儀式。簽字儀式由中央人民政府朱德副主席,李濟深副主席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陳雲副總理主持(周恩來總理因身體不適,由陳雲副總理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