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人民行政公署關於恢復停頓小學的通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0040
颗粒名称: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關於恢復停頓小學的通令
分类号: G472.2
页数: 2
页码: 159—160
摘要: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关於恢复停顿小学的通令。
关键词: 学校管理 停学通令

内容

各專員公署自貢、瀘州市府:
  各縣人民政府
  川南各縣市,今年上期,因爲匪转關係,據不定全的統計,比較上年,幼稚園減少十四所,保校二千九百零四所,完小校四百三十所,共
  三千三百四十八所。以致敎師失業,學生失學的數字,異當鉅大。現在革命秩序已建立,匪患基本肅淸,關於學校,亟應照本署敎字第三號指示「維持原狀」的方針,盡可能的予以恢復,以免使敎師和靑年兒童,繼續失業失學。
  各市縣小學敎育經費,早已列入地方預算,上半年因學校停辦而未支用的文敎經費,准轉入下半年敎經預算,作爲恢復學校的用途。
  你縣(市)在今年下期可能快復的學校,希將學校名稱,解放前敎員人數,解放前學生人數,停辦原因,恢復意見,備考等欄列表送我處核備(縣府分送專署一份),不可能和不必要的,亦不必勉强。
  本署文祕字第四五〇一號通知「公立小學城區高年級每班三十人以上才開班(鄕區二十五人)不足三十人者(鄉區二十五)則行複式敎學」「保校學生須十人以上才開班」的規定,對一九五〇年下期才恢復的學校,暫不適用,讓這些學校,有爭取學生逐漸增加的更多的機會。
  此令
  主任 李大章
  副主任 郭影秋
  羅忠信
  劉披雲

知识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爲了保存歷史材料及便於各級工作同志掌握政策、研究和處理問题時的參攷,特選輯本署一九五零年七月至十二月所頒各項重要法令規章,彙编成「川南法令彙集」第二集。至於其中冇些法令,雖然已在「川南政報」登刊遇了,但是,為求材料系統的完整,所以也蒐集編入。

阅读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