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人民行政公署關於處理公私立學校房屋納稅及減租退押等問题的代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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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10038
颗粒名称: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關於處理公私立學校房屋納稅及減租退押等問题的代電
分类号: F810.42
页数: 1
页码: 158
摘要: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关於处理公私立学校房屋纳税及减租退押等问题的代电。
关键词: 公立学校 房屋纳税川南区

内容

十一月十八日文祕字三一三七號
  内江専署:(副本送財廳及各專署市)
  文敎廳呈來你署文敎科電詢:「私立中小學是否可將城鎭房地產變資維持學校開支,或用來退抑或完稅?」指示如下:
  (一)私立中小學的房地產,不論原學校自有或公私捐贈,原則上均不許變資,但如有特殊原因,非學校所用,不影響學校照常開辦,非變賣不可者,亦須經校務委員會通過,(如無校務委員會者,須經校輩會,學生會,敎職員聯席會一致同意)專署文敎科批准;
  (二)私立中小學所有岀租田地,必須實行減租。但押金一節,如該校過去確係充作敎育經費,幷非辦學款錢;經濟公開,田產有證,並非掩護私產,目前又確實無力退還者,則可說服農民,少退或不退。
  (二)私立中學經費確屬困難,非政府補助,不能維持者,如該校經費公開,辦理有成績,則可造具預算,說明理由,向〓、市、縣文數機關請求,經其審核屬實,提交本署文敎廳審核批准,予以必要的補助,(此項補助,购由各該地區地方糧解决)。
  (四)關於公私立學校的房地產,自有自用部份,免徵房地產稅,其出租部份仍應照章完稅。 特電旬照

知识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爲了保存歷史材料及便於各級工作同志掌握政策、研究和處理問题時的參攷,特選輯本署一九五零年七月至十二月所頒各項重要法令規章,彙编成「川南法令彙集」第二集。至於其中冇些法令,雖然已在「川南政報」登刊遇了,但是,為求材料系統的完整,所以也蒐集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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