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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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9930
颗粒名称: 第四條
分类号: F810.423
页数: 1
页码: 74
摘要: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关於结束秋征工作的指示第四条。
关键词: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 农业税收 秋征工作

内容

(四)各地秋征結束之後,均應以區縣為單位,將秋征工作總結一下,除清理徴收數字,檢查執行政策情况,總結經驗教訓,表揚徵糧模範,處理遺留問題,幷進行下一步工作準以外,一般應做好下列各種工作:
  1.檢查四九年度公糧收支情况,主要是核實收入數字,核實支出數字,核實結存數字,把糧食柴草人民幣的收支各項淸查,並有步驟的淸理尾欠。
  2.對解放以後關於地方糧款的開支,認眞淸理,爲一年來接收敵偽糧款多少?整理地方糧款多少?吃地方糧的人數多少?分月幷共用地方編款多少?收支相抵盈虧多少?幷以此爲基礎,做好一九五一年度地方收支槪算。
  3.經過此次士地人口普查及擠黑評產工作以後,以縣爲單位的人口、土地、產量各有多少?其眞實性如何幷以此爲基礎,估計明年我區糧食及經濟作物可能增產的情况,以打下明年春耕的基礎。
  各市縣總結之後,是否應以専區爲單位,將秋徵工作總結一下,由各專署自行考慮决定,但市蟀單位的書面總結韻吿是必要的,行署準備於本月廿日以後召開全區秋徵總結會議,幷製定本區一九五一年度二极地方財政槪算,望作準備,開會時間另行通知。

知识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爲了保存歷史材料及便於各級工作同志掌握政策、研究和處理問题時的參攷,特選輯本署一九五零年七月至十二月所頒各項重要法令規章,彙编成「川南法令彙集」第二集。至於其中冇些法令,雖然已在「川南政報」登刊遇了,但是,為求材料系統的完整,所以也蒐集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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