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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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9859
颗粒名称: 第十六條
分类号: D035.37
页数: 1
页码: 62
摘要: 泸州市陆上交通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关键词: 交通管理 暂行条例 泸州市

内容

第十六條 汽車綏行,停車,左右轉彎讓後車超越,或倒車時應一律使用下列手式:
  (一):1.駕駛坐位在左者,向左轉彎時,引臂向左平伸手掌向前;向右轉彎時引臂向上手掌向右
  作招呼狀。
  2.駕駛坐位在右者,向右轉彎時引臂向右平伸手掌向前,向左轉癖時引臂向上手掌向左作招呼狀。
  (二)緩行或停車引臂个伸手掌向下上下搖動。
  (三)倒車:先嗚喇叭後引臂平伸手拿向後前後搖動。
  (四)直行:左(右)手向前平伸手掌向前。

知识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爲了保存歷史材料及便於各級工作同志掌握政策、研究和處理問题時的參攷,特選輯本署一九五零年七月至十二月所頒各項重要法令規章,彙编成「川南法令彙集」第二集。至於其中冇些法令,雖然已在「川南政報」登刊遇了,但是,為求材料系統的完整,所以也蒐集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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