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9855
颗粒名称: 第十二條
分类号: D035.37
页数: 1
页码: 62
摘要: 泸州市陆上交通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关键词: 交通管理 暂行条例 泸州市

内容

第十二條各種車輛通行左列處所須緩行注意,並嗚警號或呼喊,旦不得超越前車以防危險:(一)橋樑坡路(二)交乂道口(二)彎曲道,路(四)狹窄道路(五)泥濘街道(六)交通繁雜地區(七)其他有肇事之危險地區。

知识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爲了保存歷史材料及便於各級工作同志掌握政策、研究和處理問题時的參攷,特選輯本署一九五零年七月至十二月所頒各項重要法令規章,彙编成「川南法令彙集」第二集。至於其中冇些法令,雖然已在「川南政報」登刊遇了,但是,為求材料系統的完整,所以也蒐集編入。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