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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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9847
颗粒名称: 第四條
分类号: D035.37
页数: 1
页码: 61
摘要: 泸州市陆上交通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
关键词: 交通管理 暂行条例 泸州市

内容

第四條市內行使之人力車,脚踏車應向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手續,請領行車牌照(登記日期辦法另訂)。

知识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爲了保存歷史材料及便於各級工作同志掌握政策、研究和處理問题時的參攷,特選輯本署一九五零年七月至十二月所頒各項重要法令規章,彙编成「川南法令彙集」第二集。至於其中冇些法令,雖然已在「川南政報」登刊遇了,但是,為求材料系統的完整,所以也蒐集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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