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9664
颗粒名称: 第十條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2
页码: 34—35
摘要: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关于复员人员安置优待抚恤工作的补充指示第十条。
关键词: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 行政人员 工作指示

内容

十、復員人員耕地缺少,由賞地區鄉級政府農協會將公產廟地、學田、農場或逃亡地主之土地,可適當抽調,並動員佃富農將其無力耕種之一部份讓給復員人員耕種。

知识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爲了保存歷史材料及便於各級工作同志掌握政策、研究和處理問题時的參攷,特選輯本署一九五零年七月至十二月所頒各項重要法令規章,彙编成「川南法令彙集」第二集。至於其中冇些法令,雖然已在「川南政報」登刊遇了,但是,為求材料系統的完整,所以也蒐集編入。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