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人民行政公署關於澈底廢除保甲制度改造鄉村政權的辦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9599
颗粒名称: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關於澈底廢除保甲制度改造鄉村政權的辦法
分类号: D693.62
页数: 2
页码: 23—24
摘要: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關於澈底廢除保甲制度次造鄉村玫權的辦法。
关键词: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 保甲制度

内容

鄕鎭保甲是封建社會麽迫統治人民的組織,蔣匪曾利用他,對川南農民现行慘酷的迫害與鎭壓,故農民對保甲非常仇恨。我們爲了澈底肅淸封建勢力,建設鄕村人民民主政權,茲擬定改造辦法如下:
  (一)鄉村政權組織的人口標準
  基本政權的組職,基本上以人口多寡爲標準。另外幷參照地勢、經濟、歷史習慣等情况,酌量組成。原則上確定以八至十二戶組成居民小組,設正副小組長;以八至十二小組爲一村(約六〇至八〇戶),設正副村長;以八至十二個村爲一個鄕(約三千人至五千人,以舊制三至五個保組成),設鄕政府委員會及正副主席;鄕以上爲區,人口集中地區,約四至六萬人爲一區;人口稀少的怗遠地帶,可以二至四萬人爲一個區。基層政權的組職單位,務以便利領導爲原則。
  (二)鄕村政權的職能及名稱問題
  1鄕、爲人民政府之基本圍位,稱「鄕人民政府」。村不成一級,稱「村公所」。
  2鄕、村的命名,均按當地主要地名,或農民慣用的地名爲村名,最好經鄕農代會自巳硏究提出。
  3居民小組可按秩序一、二、三組排列。
  (三)鄕村小組的組織問題
  1鄕、設正副主席各一,文書一,脫離生產。成立鄕人民政府委員會,下設民政、财糧、文敎、治安、武裝、生產等委員,各委員均不脫離生產
  2村、設正副村長一人,均不脫離生產。
  3居民小組:設正副組長各一人,不脫離生產。
  4選民的條件:凡年滿十八歲之公民,擁護共同綱領,遵守政府一切法令政策及在減租退押、淸匪反霸中表現積極爲羣衆所公認的開明人士,不分男女性別,均有選舉權。地主惡霸、自新土匪被褫奪公權者,均不能參加選舉。
  5榦部的產生:
  甲、鄕幹部的産生,在土改前要由全鄕農代會選舉,條件應以爲人公正,辦事熟心,羣衆擁護,經過剿匪徵糧或減、退、淸、反等一定鬥爭考驗者。
  乙、村幹部的條件爲:辦事熱心,爲人公正,羣衆擁護,常年勞動,且經過一定鬥爭考驗者,經村民大會選舉。
  丙、組長條件印村長的終件同,必須是常年勞動者,由組民大會選舉。
  6任免手續:
  甲、鄕:正副鄕主席及鄕政府委員由縣加委。
  乙、村:正副村長由區加委。
  丙、組:正副組長由鄉備案。
  (四)幹部供給待遇
  甲、鄕人民政府脫離生產之幹部,三人每月共補貼大米三六〇市斤,依各鄕幹部工作情況及人員多少妥爲分配。
  乙、村組榦部均不補助。
  (五)凡人口密集之集場,可稱鎭組成鎭人民政府,其職能、組織、待遇與鄕同。凡城市,可由區直接領導街,組成街辦事處,每街設街長副街長,街以下設居民小組。

知识出处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川南法令彙集 第二集》

爲了保存歷史材料及便於各級工作同志掌握政策、研究和處理問题時的參攷,特選輯本署一九五零年七月至十二月所頒各項重要法令規章,彙编成「川南法令彙集」第二集。至於其中冇些法令,雖然已在「川南政報」登刊遇了,但是,為求材料系統的完整,所以也蒐集編入。

阅读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