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檢察署劉明輝檢察長關於處理一批反革命罪犯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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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堅决鎮壓反革命》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9360
颗粒名称: 重慶市人民檢察署劉明輝檢察長關於處理一批反革命罪犯的報告
分类号: D651.2
页数: 9
页码: 4—12
摘要: 從本市第二屆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以後,我們根據第二屆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關於繼續貫澈鎭壓反革命,處理反革命案件的决議和全市廣大人民的要求,現已淸理出來了二百四十七名反革命案件。只要政府和全市人民一起努力,我們在繼續鎭壓反革命工作上,一定能取得更大的勝利。
关键词: 镇压反革命 反革命罪犯 刘明辉

内容

市長、副市長、各位委員、各位代表:
  從本市第二屆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以後,我們根據第二屆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關於繼續貫澈
  鎭壓反革命,處理反革命案件的决議和全市廣大人民的要求,現已淸理出來了二百四十七名反革命案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懲治反革命條例」所規定的量刑標準,經過協商委員曾擴大會議的詳細、慎重的審
  查,其中應該處死刑的有四十艽名: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强迫勞動,以觀後效的有二十名;應判處無期
  徒刑的十八名;應處有期徒刑的一百三十六:可以從寬處理,經教育後取保释放交羣衆管制的有二十八名
  現在我分以下四部份來報告:
  第一部份:是判處死刑的,有四十五名,大致有以下幾類:
  第一類;是國民黨反動派的大特務與叛賣祖國的大漢奸等殘害人民的首惡罪犯,他們都是蔣介石匪幫
  及戰犯特務頭子的親信爪牙,是屠殺人民的組織者和兇手,如像「李聞事件」、「較場口事件」、「滄白
  堂事件」、「搗毁新華日報」、「四·二一事件」、「三·三一慘案」、「大同路血案」……就是這批
  萬惡滔天的特務反革命分子一手製成的,這些血海深仇,不懂我重慶市人民記憶猶新,全國人民也是永遠
  牢記不忘的。這批以「反共、反人民」爲職業的特務反革命分子,有的曾跟隨着蔣匪幫特務頭子戴笠、毛
  人鳳等多年,都是雙手沾滿了革命志士和勞動人民的鮮血。例如軍統時高組組長胥錦芳,從一九三一年起
  就幹特務,至今己達二十年之久,曾先後担任北京、南京、天津、漢口、徐州、鄭州、西安、包頭、濟南
  、洛陽、張家口等十餘個大中城市的憲兵特高組長,專事搜集共產黨、八路軍和民主黨派的軍事政治情報
  ,他在北京的五年期間,經常帶領偽憲兵一團在北京天津一帶逮捕革命志士及進步學生,爲他親手屠殺的
  革命志士難以數計。一九三七年抗日戰爭以後。該犯調派西安,積極「反共」,破壤抗日,一九四三年又
  活動於鄭州、洛陽一帶,在淮海戰役前,又到徐州,凡是胥犯所到之地,都是血債累累。一九四九年南京
  解放後,潜逃到重慶,本市解放後,以假自首爲名,繼續勾結特務陸文康、張憲民等,進行反革命活動,
  圖謀暴亂。又如漢奸林帶,從一九三八年卽出賣祖國投靠日寇,以屠殺中國人民,換得了充當日偽的第七
  集團軍參謀主任等漢奸職務,帶領日寇進玫解放區,並替日寇訓練出大批漢奸。日寇投降後,又率日偽軍
  一千九百餘人在北京組織所謂「全民集產黨」,作爲蔣匪幫特務爪牙,積極進行反共反人民的反革命活動
  。本市解放後拒不登記,竟敢冒充共產黨員,企圖混入我欧府機關,進行各種破壞活動。又如中統大特務
  古鐸,是戰犯閻錫山的親信爪牙;有名的「較場口血案」和「滄白堂事件」,就是該犯和特務頭子劉野樵
  、賴健君(賴已槍斃)等所親手製造的,曾親自带領打手,打傷李公樸、郭沫若兩先生;該犯又和特務頭
  子賴健君組織「重慶市消共委員會」,由賴犯充任主任委員,古犯充任副主任委員,積極破壤共產黨重慶
  地下組織。當時曾因「反共」有功,深得國民黨反動派的嘉獎。一九四九年,該犯又在戰犯閻錫山指使下
  參加與組織「中國反共侵略大同盟」重慶支部,並充該特務組織的籌備委員,至解放前夕仍積椒搜羅反動
  分子,企圖進行長期潛伏。本市解放後,抗不登記,繼續進行各種反革命的破壞活動。又如剌殺李公樸、
  聞一多二先生的主兇崔震山,該犯於一九四六年時在匪昆明警備部作稽查處行動組長特務親自佈置與派特
  務湯時亮等於七月十二日,用美式無聲手槍將李公撲先生剌殺在昆明大興街,七月十五日聞多先生自西
  南聯大開完追悼李公樸先生大會後亦爲崔犯佈置的特務兇手李明山暗槍打死,其子聞立鹤也受重傷,造成
  鴦驚全國的「李聞事件」。同時該犯在昆明等地曾先後逮捕民主人士杜剛、金開元等數十人,並將李正南
  等以汽車運至昆明郊外殺害。又如本市著名特務兇乎袁培酉,係「較場口事件」主兇之一,一九四六年「
  較場口事件」時該犯率領特務流氓四十餘人,毒打民主人士,並搗毀新華日報社。解放前夕又參加「反共
  救國團」,在江津被我軍擊潰後,潛伏本市,抗不自首,陰謀長期潛伏繼續進行反革命活動。再如全市有
  名的特務惡霸頭子田德勝,大家都叫他「田大王」,在他手下的特務,土匪、流氓就有兩千多人,前偽匪
  重慶市稽查處長羅國熙,偵緝隊長何玉昆等也都是他的「兄弟夥」,該犯遠在大革命時代即從事反革命活
  動,「三、三一』慘案時,他親自指揮匪徒打死打傷學生多名。一九四一年該犯爲了獻媚蔣匪,發起獻機
  祝壽,以强徵强派的手段,搜刮人民的血汗,購買飛機二十架,作爲蔣匪發動內戰屠殺人民的工具。一九
  四六年田犯又與特務匪首戴立組織「人民動員委員會」。廣州解放後,曾上書蔣匪提出組織大陸戰爭計劃
  ,阻止人民解放軍解放西南,並歡迎蔣介石來重慶。解放前夕又與戰犯張羣、楊森等佈置潜伏活動,本市
  解放後,藏槍不繳,繼續搜羅殘匪進行各種破壤活動。又如反革命犯王元枢,是戰犯王陵基手下的一個大
  爪牙,在任廣安偽縣長時,該縣民主人士鄭啓和爲反抗蔣匪血腥統治,組織了工農武裝七千餘人,進行抗
  暴鬥爭,該犯親帶匪兵四萬餘人進行圍剿,並在峨峰山下大肆屠殺工人、農民。甚至一孕婦也被他剖腹殺
  害。此外,該犯常以备種非刑,拷打革命志士,中共黨員劉大用等卽被該犯活活的拷打致死,並且把烈士
  屍體擺在街上,恐嚇人民,又將屍體拍成照片,送交蔣匪獻「功」。解放後仍繼續其反革命活動,被捕人
  獄後,又企圖在獄中進行越獄暴亂。再如特務頭子毛人鳳的親信特務王發桂。抗日時期,曾在偽「忠義救
  國軍」,勾結日寇襲擊我新四軍。一九四二年調到「中美合作所」後,經常把革命志士當肉靶子打。本市
  解放前夕(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十時),該犯在白公館瘋狂地屠殺革命志士,王振華、李濟雙夫
  婦等均被他親手殺害,甚至连王振華烈士之三歲小孩和不會說話的一歲小孩也被該犯殺害,本市解放後,
  化形潛伏,繼續與「軍統」特務聯繫,進行反革命活動。
   從以上罪犯的罪惡事實證明這一批特務,漢奸是血債累累罪大惡極的死心踏地的反革命分子。這一批
  反革命分子不殺掉行嗎?肯定地說:是不行的。人民要求堅决的懲治他們,我們必須根據人民的要求,堅
  决的懲治他們。如果我們不堅决的懲治他們,不殺掉他們,就不足以平民憤,就會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受
  到嚴重的損害。
  死刑中的第二類是爲重慶市人民所熟知的和痛恨的所謂「四大天王」、「八大金剛」、「土黃帝」。
  「四大魔王」、「天棒」!…等大惡霸,他們仗恃國民黨反動統治與封建勢力一貧欺壓人民,其中有的本
  身就是特務,他們把持一方,稱王稱霸,隨便打人、駡人、抓人、殺人、霸人田產、霸人妻女……無惡不
  作,無所不霸。他們無窮盡地搜刮剝削勞動人民的血汗錢,他們將人逼走、逼死逼瘋,使無數人民家破人
  亡……例如「四大天王」之一的罪大惡霸劉金城,綽號又叫「土皇帝」」,他的兒子又叫「八大金剛」
  ,劉犯會在「軍統」特務頭子康澤的訓練班受過訓,以特務、封建勢力爲靠山,把持朝天門、新華路一帶
  ,達三十餘年之久,當地居民都得看着他的臉説話,在每逢過年過節,老百姓都要給他送錢送禮,如果得
  罪了他,就有喪命的危險。許德君等就是因爲對他小够「恭敬」,而被該犯勾使偽警備司令部藉故所殺害
  ,一九四九年蔣匪逃到重慶時,該犯爲獻媚蔣匪,組織歡迎大會,並提出「誓死反共到底」的口號,表示
  反人民的决心。又如號稱「四大魔王」 、把持江北過去的提裝工會,嘉陵江碼頭等十餘年的彭家順,曾經
  爲了霸佔烏江輪装貨,指使特務製造烏江輪慘案、打死工人四人,被打傷的很多。至於平時壓迫剝削工人
  極為殘酷,工人魯洪發等被他逼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又如朝天門三天惡霸的樵雲,平時「打三擒五」
  ,腰上經常掛着槍,敲詐勒索,行兇作恶,殘害人民無數,在碼頭上,晚上渡河的年靑婦女,常常被他姦
  淫。「九二」火災時又承火打劫,將居民余海臣之妻無故推入火中,燒得遍體鱗傷,一余姓女子亦被推入
  火中活活燒死。曾強姦有孕之婦,因遭反抗,竟將該婦毒打後,推至樓下摔死。本市解放後,該犯又勾結
  特務李世榮竄至南充武勝等地組織武裝叛亂。又如惡霸何興隆,是一個中統特務,使恃封建特務勢力,迫
  辔啮頭工人無償地給他拉船,以各種方法剝削工人的血汗,幾年工夫即大興土木修洋房、買汽車。該犯先
  後霸佔了四個老婆,姦污了伍雙嫂等四人。又用「七同盟」等組織搜羅打手,先後在南紀門、米亭子、
  臨江門等地製造打死打傷公人王老么等血案。解放後繼續壓迫工人,並以「開紅山」(殺人頭)威脅羣衆
  。又如惡霸李西北,橫行鄰里,人人痛恨;曾以教國術為名,將其女徒弟張桂芳强姦並把張女之夫張國安
  誘至海棠溪河邊予以殺害,事後又將張桂芳霸佔為妻,兩年之後,李犯恐怕遺下禍根,又將張桂芳殺害於
  頭塘江之中。再如壓迫職工,蹂踴婦女一貫反革命反人民的惡霸周一生,該犯长期勾結蔣偽政權,無惡不
  作,在天一醫院,姦污婦女無數,該院護士趙顯道遭其姦汚,生一小孩後即置之不顧,護士杜明清、吳時
  英、冉梅君、郭雅容等均因不堪其侮辱,被迫先後離院。解放後該犯到處造謠破壞,阻止職工參加學習,
  一九五零年八月,又竟以「春藥」夹於餅乾內,使刚進院工作不久之護士蔣荔棠食後,强行姦污。
   這批反革命分子,自封什麼「霸」,什麼「王」,什麼「皇上」,騎在人民的頭上,像萬斤大石一樣
  的壓得人民喘不過氣抬不起頭來,今天我們不把這批騎在人民頭上作福的殺人不貶眼的野獸消滅掉,人民
  就不能得到澈底的翻身。現在朝天門一帶的羣衆,普遍流傳着幾句歌谣:「朝天門,三朵雲,張雲,樵雲
  ,李樹雲,現在還剩一朵雲」 。(張雲逃跑後爲萬縣公安局逮捕,李樹雲已經槍決了,還有一朵雲即指樵
  雲)意思是說樵雲還沒有殺掉,也應該殺掉他。這一批惡霸之所以横行霸道,就是在過去有反動政權給
  他們撑腰,他們本生就是反革命統治人民的工具,今天人民要求殺掉他們,是完全應該的。朝天門、新華
  路成百成千的居民,簽民要求殺掉惡霸劉金城、樵雲;金湯县居民跑到分駐所要求趕快殺掉田德勝。羣衆
  都説:「如果這批特務惡霸反革命分子還讓他們活着回來,我們就活不成了!」今天人民政府是保護人民
  利益的,我們要人民澈底翻身,必須嚴厲地懲治這批反革命分子。
   另有要殺掉的是一些政冶土匪與慣匪的頭子。他們在解放前與反動政府勾結一起危害人民,解放後
  又與國民黨特務殘匪結夥、組織所謂「九路軍」、「游擊隊」,到處搶劫殺害我工作幹部及人民,破壞革
  命秩序,與人民爲敵。例如匪首古文明解放前係一慣匪,解放後夥同匪首陳傻(巳槍决)等多人,搜羅胡
  匪宗南殘部及流氓三百餘人組織所謂「九路軍」,自任大隊長,解放初,連續在安居鎮、高樓場等五六個
  鄉鎮與日寇屠殺中國人民一樣,施行「搶光、燒光、殺光」的「三光政策」僅在安居鎭一地就搶去農民糧
  食七千餘石,並在高樓場殺害我政府工作幹部四人。又如慣匪周炳清,解放後,糾集匪徒組織所謂「九路
  軍」,在合川一帶殺害我解放軍同志七人,搶劫達十餘次之多。對於以上這些罪大惡極的匪首必須堅决壓
  鎭,我們决不能允許這些反革命土匪再出去繼續危害人民。
  還有要殺的是反動會道門的頭子,一貫道點傅帥張蘭亭,在抗日時期出賣祖國,充作日寇奴役中國人
  民的工具,日寇投降後,又與蔣匪幫勾結以「傅道」及各種迷信宣傅欺騙人民,進行反革命活動,並以「
  供果费」,「功德費」等多種名義,千方百計地敲詐人民錢財。該犯十餘年來先後在各地發展道徒近六百
  人,點傳師二十多人,壇主五十餘個,一九四九年受國民黨特務機關的派遣帶着大批前人、壇主、道徒來
  重慶金行破壤活動,並把李秀蘭等兩個二十多歲的少女拐骗來重慶供其玩弄,本市解放後,張犯不但抗不
  登記悟過,仍繼續製造謠言,發展道徒,圖謀待機暴亂。
  第二部份是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強迫勞動以觀後效的有二十人。我們爲什麼要這樣作呢?上次各界
  人民代表會議上,曹市長已經講過,這些罪犯按其罪行的嚴重程度來說,是應訪判處死刑的。但是和前面
  所舉的那些大特務、大惡霸、反動匪首、反動道首血債累累罪大惡極的革命分子比起來,因爲他鬥們有
  血債,民憤不很大,或者他們對國家利益的損害尚未達到最嚴重的程度,所以才探取這種暫時不殺緩期執
  行,强迫勞動以觀後效的辦法,給予骰後悔改的機會。如軍統特務羅孝廉,一九四五年加入「軍統特訓班
  」,一九四六年作重慶「軍統」支台報務員,專門收發人民解放軍及革命人士情報,解放前夕,該犯與匪
  特何蔓等四人,到贵陽領得電台、手槍、金子、組織「反共救國車黔東支隊」,解放後抗不自首,混入貴
  陽新華社作報務員,潛伏我機關內部,企圖與台灣匪幫取得聯絡,繼續進行反革命活動。又如冒充解敖軍
  名義,持槍行劫,又冒充共產黨員進行破壤活動的李林芳、解放前夕與匪徒李廷開等二十餘人假冒解放軍
  名義劫醫生羅光彩來破壤人民解放軍之聲譽。解放後,拒不自首,還冒充共產黨地下黨員,要求登紀,並
  曾勾結匪徒李廷開以共產黨名義,強迫接收本市高家莊特務馮篤前的房屋,曾為我公安機關寬大處理,但
  該犯仍執迷不悟,繼續活動,大肆販賣毒品,破壤人民政府政策法令。像這樣的案犯,因為尚未查出有血
  偾,同時與第一部份所列舉的死刑立卽執行的反革命罪犯相比較,共罪惡雖已嚴重地危害國家人民利益,
  但尚未達到最嚴重的程度。所以判處他們的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在緩刑期間,强迫他們勞動改造,以觀
  後效,如果他們在緩刑期內眞誠轉變,可以改變為無期徒刑經過長期改造後,如果他們表現得更好,還可
  以考慮改判,如果他們表现得不好,拒絕教造,隨時都可以執行死刑。我們這樣作對人民沒有害處,因爲
  緩刑兩年,並不是説過了兩年後就馬上放掉,而是根據他們在這兩年內表現的好壞决定殺與不殺,如果表
  現不好,拒絕改造,隨時都可以殺掉,即使表現願意改好,也得判處無期徙刑,這也就剝奪了他們再去危
  害人民的各種可能,毛主席曾經指示我們,將處理那些罪行最嚴重的加以若幹區別,以示分別對待。我們
  的堅决消滅反革革的方針是不變的,但是万法却不只一個。
  第二部分:關於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這一部份共有一百五十四人,其中判處無期徒刑的有十
  八名,有期徒刑的有一百三十六名。這些罪犯,同樣是一貫進行反革命活動,他們的罪行,僅次於前兩部
  份罪犯。如「軍統」特務朱松,解放前長期進行特務活動,在解放時該犯組織土匪特務武裝對抗我軍,在
  白沙爲我軍擊潰後,潛囘重慶,抗不自首,又夥同土匪特務王中南(已槍决)楊泉等販裝毒品,冒充解放
  軍在紅砂碛李榮華家行刦。又如特務張永萬,解放後又組織土匪武裝所謂「九路單」,並親自到壁山等地
  ,與其他匪夥聯繫,企圖暴亂。又如反革命犯鄧常敬,於一九三七年至一九三九年充任偽匪軍別動隊報務
  員時在河南新鄉一帶,先後搜集我軍情報達四千份,一九三九至一九四一年在偽新二十九軍任電台班長時
  ,在大足、鄰水一帶積極協助匪軍逮捕進步人士及中共地下黨員,並曾親自押送至重慶市偽衛戍部。曾為
  國民黨特務機關中統局訓練報務員,派在解放區進行破壤活動。解放後,隱瞞特務身份,拒不自首,製造
  謠言,破壞革命秩序。以上這些反革命罪犯,根據「懲治反革命條例」經協商會擴大會議討論决定,處以
  無期徒刑。
  判處有期徒刑的共一百三十六名,這些反革命罪犯,是積極參與反革命活動,但不是主謀者,我們依
  照其犯罪情節大小分别判處徒刑。判處十年以上的罪犯,像一貫迫害工人,鎭壓工運的「軍統」特務張壽
  ,先後在二十一、二十五廠作稽查組員,曾逮捕進步工人兩名,開除職工宋西林、陸嘉政等十八人。一九
  四八年該犯參加「防諜小組」及「渝站工組」,解放前夕該犯又參加反動游擊武裝「反共救國團」上山打
  游擊。又如反革命犯蕾文陽,解放前在偽交警隊作搜索隊負,曾搶劫商車八輛,解放後又與匪首帥寇軍,
  王文浩等買手槍一支,子彈十五發,企圖上山武裝暴亂。並暗中與土匪蒲超夥謀行劫。對這種欺壓人民
  ,解放後繼續破壞革命秩序的反革命罪犯,我們依照懲治反革命條例,分別將張犯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雷犯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判處十年以下徒刑像「中統」特務施德超於一九四三年充當偽保長時,仗恃特
  務勢力,向人民强收「冬防費」「壯丁费」以自肥,横行霸慶,魚肉鄰里,曾打斷馮道坤之左臂,陷害居
  民蕭安全為「縱火犯」,將蕭逮捕。解放後偽装自首,暗中繼續進行破壞活動。又如「中統」特務廖子鈞
  ,解放前曾作「社會服務隊」大隊長,「五人小組」組長,監視共產黨員的革命活動,並勾結特務機關密
  謀與逮捕〓步學生。解放後,不向人民低頭認罪,隱瞞「五人小組」身份。又如反革命犯夏樹清,曾在
  偽行營警備隊任職。又爲「一貫道」壇主,發展道徒熊紹清等,一貫欺騙人民「吃了符槍打不進」,在我
  取締反動道會門法令公佈後,抗不登記,公開造謠對這種殘害人民繼續作惡的反革命分子,我們依據懲
  治反革命條例,分別判處施犯有期徒刑七年,廖犯有朝徒刑七年,夏犯有期徒刑五年。
  第四部份:是罪惡不大,關押期間轉變較好,我們準備教育後予以取保释放,交羣衆管制的反革命犯
  。這一部份共有二十八人。如廖惠民,學生出身,解放後,在一九五零年十月參加了爲「川黔湘鄂邊區民
  衆反共救國軍「第十八縱隊第十一隊政工處作宣傳組副組長,担任造谣,貼標語、編輯反動壁報等工作
  ,在關押期中,反省較好,並有悔悟,同時該犯雖參加反勸組織,但係脅從分子,罪惡不大,因此教育後
  問免予處徒刑,取保釋放交羣衆管制。又如劉德福,解放前參加「一貫道」(高峯山教),解放後參加「
  反共救民軍」打游擊」,解放後潛來重慶散佈謠言,經逮捕後在關押期間尚能坦白悔改,故亦從寬處理
  ,取保釋放交羣衆管制。
  此外,關於已予管制的反革命分子中,有一部份在管制期間,確已認識到過去的罪惡,並巳向人民低
  頭認罪,戴罪立功確有表現者我們也準備予以解除管制。
  我們認為根據這批反革命分子的罪惡大小分別予以處理,是完全符含中央人民政府對於處理反革命分
  子的「鎭壓與寬大相結合」的政策精神的。同時也發現出這個政策的完整性。過去我們能在鎮壓反革命的
  工作上取得巨大成績,是因為我們這樣做了,今後我們仍應繼續堅決地這樣去做。今天鎮壓反革命鬥爭是
  人民政府與人民的共同任務。在廣大人民積極協助與要求下,我們對於罪大惡極,血債累累,不殺不足以
  平民憤的反革命分子,應該毫不動搖地把他們殺掉,應該把對待那些嚴重的反革命分子與罪行最嚴重的反
  革命分子加以若干的區別,對於那些沒有血債,民憤不大的反革命分子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給它們一個最
  後改過的機會,以觀後效:同時把應該「關」的牢牢的「關」起來,把可以教育釋放的予以敎育釋放,交
  給羣衆進行管制。這樣只要政府和全市人民一起努力,我們在繼續鎭壓反革命工作上,一定能取得更大的
  勝利。(重慶市新聞處)

知识出处

堅决鎮壓反革命

《堅决鎮壓反革命》

《决堅鎮壓反革命》主要叙述一九五一年六月曹秋市長關於對反革命罪犯處刑問題的報告、重慶市八民檢察署劉明輝檢祭長關於處理一批反革命罪犯的報告、西南軍政委員會規定沒收反革命分子財產處理辦法、關於政法工作的情况和目前任務、進一步鞏固興發展「人民民主專政」、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查署聯合指示、保守國家機密暫行條例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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