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職權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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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9180
颗粒名称: 關於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職權補充規定
分类号: D082
页数: 2
页码: 171-172
摘要: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爲了使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的職權更加明確起見,建議對於『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第十條列舉的縣常務委員會的職權。
关键词: 民主政权 人民代表会议

内容

(一九五一年八月三日政務院第九十六次政務會議通過,並報經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准。同年八月十八日政務院命令公佈施行)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爲了使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的職權更加明確起見,建議對於『縣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第十條列舉的縣常務委員會的職權,補充修訂如下:
  一、組織舆推動縣人民代表會議代表,在各種場合,以各種方式,傳達人民代表會議的决議及縣人民政府政策法令,並協助推行。
  二、經常地聯系人民代表會議代表、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民主人士,並經過他們廣泛地聯系人民,協助政府動員人民進行各種工作,有計劃地蒐集各方面意見,及時建議政府採擇。
  三、接受人民的建議、詢問、要求、申訴與批評,負責加以適當的處理,務使有着落,有交代。四、負責進行縣人民民主統一戰綫工作,加強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民主人士的團結與合作。
  五、組織座談會和學習會,協助與推動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民主人士關於時事、政策和理論的學習。
  六、接受與辦理省(行署區)協商委員會委託事項興建議。
  七、負責進行下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準備工作。

知识出处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

出版者:西南人民出版社

人民民主政權建設文件彙集该书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人民的民主政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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