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六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8824
颗粒名称: 專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六條
分类号: D034.374
页数: 1
页码: 44
摘要: 專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六條。
关键词: 权力机关 云南省 暂行条例

内容

本會根據需要,得酌設各種必要的委員會,吸收本會委員及因名額限制未及參加政府委員
  會及協商委員會之少數民族代表,參加工作。各委員會,可就協商中推定主任一人。

知识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主要介绍了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政权组织的暂行条例。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