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图书馆
重庆图书馆
机构用户
重庆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專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8822
颗粒名称:
專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四條
分类号:
D034.374
页数:
2
页码:
43-44
摘要:
專區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四條。
关键词:
权力机关
云南省
暂行条例
内容
本會職權如下:
一、協助專員公署及專區各族人民政府,實行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的决議。
二、負責調整本地區內各民族間的關係,加强民族團結。
三、協助專員公署及專區各族人民政府,動員各族人民。積極參加生産建設,鞏固國防,
鎭壓反革命,深入展開愛國主義宣傳敎育,擁護世界和平。反對美國侵略運動。
四、 負責進行下届專區各族入民代表大會或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準備工作,
五、 接受省協商委貿會指導,幷彙報本地區所屬各縣各族人民代表大會或各族各界人民代
表會議開會經過及其工作報告。
知识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主要介绍了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政权组织的暂行条例。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