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區民族代表會議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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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8793
颗粒名称: 民族自治區民族代表會議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二條
分类号: D034.374
页数: 1
页码: 37
摘要: 民族自治區民族代表會議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二條。
关键词: 权力机关 云南省 暂行条例

内容

民族自治區民族代表會議的代表名額,在單一民族聚居區,視區內的人口多寡而定。在有
  某些民族雜居情况時,則應從區域及民族單位上,儘可能予以照顧,使其獲得代表席位。
  代表人數,適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視民族自治區具體情况,酌予增減。

知识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主要介绍了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政权组织的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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