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鄕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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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8770
颗粒名称: 民族自治鄕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二條
分类号: D034.374
页数: 1
页码: 31
摘要: 民族自治鄕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二條。
关键词: 权力机关 云南省 暂行条例

内容

民族自治鄕人民政府委員會,設鄕長一人,副鄕長及委員若干人,由鄕民族代表會議選舉
  産生,經區人民政府報經縣人民政府批准任命。
  對雜居本鄕之其他少數民族,應有適當比例的代表.參加民族自治鄕人民政府。

知识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主要介绍了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政权组织的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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