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图书馆
重庆图书馆
机构用户
重庆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民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五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8761
颗粒名称:
民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五條
分类号:
D034.374
页数:
1
页码:
30
摘要:
民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五條。
关键词:
权力机关
云南省
暂行条例
内容
區長主持區人民政府委員會會議及行政會議,並領導區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區長協助之。
民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委員,得依工作性質分工,執行本區各項具體工作;幷依地區分工,
負責指導檢查鄕人民政府工作。
知识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主要介绍了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政权组织的暂行条例。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