鄕各族人民代表會議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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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8737
颗粒名称: 鄕各族人民代表會議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九條
分类号: D034.374
页数: 1
页码: 24
摘要: 鄕各族人民代表會議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九條。
关键词: 权力机关 云南省 暂行条例

内容

鄕各族人民代表會議設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由鄕各族人民代表會議選舉之,負責主
  持會議。閉會期間,主席、副主席、有聯系代表,並協助鄕各族人民政府,推行上級政令 ,幷進行下屆會議的準備工作之職責。
  主席、副主席、得同時當選爲鄕長副鄕長。

知识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主要介绍了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政权组织的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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