鄕各族人民代表會議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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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8731
颗粒名称: 鄕各族人民代表會議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三條
分类号: D034.374
页数: 1
页码: 23
摘要: 鄕各族人民代表會議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三條。
关键词: 权力机关 云南省 暂行条例

内容

鄕各族人民代表會議代表資格,適用鄕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第三條「鄕人民代表會議代
  表資格:凡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簪成共同綱領,年滿十八歳之人民 ,除患精神病及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外,不分民族、階級、性別、信仰,均得當選爲代表」 之規定。但須根據民族情况,管重民族關係。

知识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主要介绍了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政权组织的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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