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區各族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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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8653
颗粒名称: 專區各族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十三條
分类号: D034.374
页数: 1
页码: 4
摘要: 專區各族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十三條。
关键词: 权力机关 云南省 暂行条例

内容

專區各族人民政府行政會議,每週舉行一次,由主席(專員)召集之。主席(專員)因事
  ,依次由副主席(副專員)召集之。副主席,(副専員)秘書主任,各會科室處首長出席
  ,其他必要人員列席。
  專區人民法院院長,及專區人民檢察署檢察長,均得出席專區各族人民政府行政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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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主要介绍了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政权组织的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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