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區各族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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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8651
颗粒名称: 專區各族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十一條
分类号: D034.374
页数: 2
页码: 3-4
摘要: 專區各族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十一條。
关键词: 权力机关 云南省 暂行条例

内容

專區各族人民政府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毎月舉行一次,由主席(專員)召集之。主席(
  專員)因事,依次由副主席(副専員)召集之。主席(專員)得根據工作需要,或經三分
  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得提前或延期召集之。全體委員會議須有過半數委員出席,始得開會。須有出席過半數的委員同意,始得通過决議。

知识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主要介绍了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政权组织的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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