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區各族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六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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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8646
颗粒名称: 專區各族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六條
分类号: D034.374
页数: 2
页码: 2-3
摘要: 專區各族人民政府組織暫行條例草案第六條。
关键词: 权力机关 云南省 暂行条例

内容

專區各族人民政府委員會,根據本地區具體情况及工作需要,設立各工作機構,規定如下一、設民政、財政、文敎、農林、交通、工商、衛生和公安等科或處。並得設財經委員
  會。
  二、人民監察委員會。
  三、人民法院。(省的分院)
  四、人民檢察署。

知识出处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

雲南省少數民族地區各級政權機構組織暫行條例草案主要介绍了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政权组织的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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