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鹽產和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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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鹽務概况》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7983
颗粒名称: 第二節 鹽產和稅收
分类号: TS364
页数: 5
页码: 3-7
摘要: 衆所週知,在不久以前,日寇侵略我國的時候,沿海許多產鹽的區域,被敵寇佔領了。那時民食發生了困難。於是四川的井鹽,爲人們所注意。因此,各方面都竭力來鼔勵井鹽的增產,故在二十八年,連川北計算在內,它的產量,就增加到了一千萬担,解决了鹽的恐慌。
关键词: 盐务概况 川康区

内容

衆所週知,在不久以前,日寇侵略我國的時候,沿海許多產鹽的區域,被敵寇佔領了。那時民食發生了困難。於是四川的井鹽,爲人們所注意。因此,各方面都竭力來鼔勵井鹽的增產,故在二十八年,連川北計算在內,它的產量,就增加到了一千萬担,解决了鹽的恐慌。如果單以本區的產量來說,本區產鹽區域,共有十八縣(見附圖),每年可產六百萬担至七百萬担,爲全國最大產區之一,見最近三年產鹽比較表(附表一。關於表中所列產量或多或少的問題,這與天時地利人事有關,如氣候燥溫,滷水變淡或減少,井灶崩毀或封閉,燃料缺乏或昂貴,或成本過高,銷路不旺,或資金積壓,週轉不靈,或推滷鋼繩來源斷絕,或發生牛瘟,推滷沒有牲口,均可能影響產量的豐歉,如果要保持產最的平衡,或增加產量,全在善於事先計劃,克服困難。)至於稅收,在抗戰前(民國二十六年),四川尙未把川北再度劃出成爲一獨立區的時候,那年四川鹽稅收入,爲二千六百八十五萬一千元。抗戰後,稅收是大大的增加到億位以上。三十五年,貴州鹽區尙未劃歸川康管轄,其稅收也達到億位以上(見附表二)。
   (一)各場產量本區以自貢兩場爲產鹽的中心,其產量佔本區全產量三分之二以上,不特產量豐富,而且成本也較本區其他鹽場爲低廉,鹽質經過檢定後,亦甚佳。各場產量見附表三。
   (二)徵稅方法及稅率 (1)鹽稅徵收的方法 (甲)票鹽:所謂票鹽,卽是就場征稅,發給票販一張票,慿票通行的意思。川省在前淸的時候,鹽稅是按人口計算,故准許人民到附近各鹽場去販運,於是才開始了這種票鹽的制度。在鹽場中,由灶商聯合組織一個鹽垣,然後分配賣給各處來買鹽的票販。這些鹽垣,由灶商經營,鹽稅就由當地場分署或場務所經手征收。在已設有國庫存款的地方,每次票販來買鹽的時候,先由經手收稅的鹽務機關,察明購鹽的數量,與應繳的稅款,塡發收款通知單,吿訴商人,拿着這張單子,將稅款繳到代庫銀行去。銀行點收淸楚後,蓋章證明,仍交原商拿回來,換領運鹽票照,慿票就可以秤放鹽斤。經手收稅機關,每日要與代庫銀行査明收款數目,必需符合不錯。符合了,卽彙集塡送繳款書,繳庫察收報解僞中央。假設那個地方沒有銀行或公庫,那麽,就要呈請上峯批准,才有權經收稅款。票販來場買鹽的時候,卽去報吿場分署或場務所的計征員,驗明應征鹽稅的數目,塡給收款的通知單,吿訴票販,拿着這張單子,向收款員去繳納稅款,經收款員點收後,蓋章證明,票販卽把單子拿回來,換領運鹽的票照,場所卽慿票放鹽。鹽務機關,每日賣鹽完畢後,驗明款數不錯,卽封好存入鐵櫃。滿了五天或十天,卽解交主管場署,或者由場署派人分別到各收稅機關去提回,將其彙總起來,塡具繳款書,解繳距離較近有公庫的地方,由其察收解交僞中央。
   (乙)引鹽:凡是用僞財政部部照運行到各岸去銷售的鹽斤,統叫做引鹽。引,卽運鹽的票照。這個制度,發源於宋朝,意思就是導行到很遠的地方去。現在的引鹽,大多是行銷距離鹽場較遠的區域。由水路運到各集散地點,收進倉內,再行配售。而接濟鄰省行銷的鹽斤,只有自流井,貢井,犍爲,樂山四個鹽場,劃定一定的行銷區域。鹽稅征收的手續,是由各配銷據點的鹽務機關,按着實際所銷的斤重數量,計算應征的稅款,塡具繳款書,吿訴商人,拿着繳款書,直接將稅款繳入國庫。至於接濟湖南湖北兩省的鹽斤,稅款就由銷區去直接征收,解交僞中央。
   引鹽及票鹽行銷區域見附表四。(2)稅鹽秤放的手續 (甲)引鹽:運商辦淸了納稅的手續以後,卽塡具一張請求秤放鹽斤的單子,連同運鹽准單的正張與倉單,一併呈交鹽場分署;場分署將其與准單副張驗明符合不錯,卽指定倉坨(註)放鹽完成秤放鹽斤的手續。秤放人員並在准單副張上,註明所放的數目,以便考査。最後場分署卽將運鹽准單正張留下,副張交給運商,拿到管理局,去掉換運鹽執照。
   (乙)票鹽:鹽販辦淸繳納稅款的手續,領到了稅票或銷鹽准單以後,慿單向垣商領鹽,再經過官秤復秤一下,卽可出口行銷。
   (註)坨字可說是鹽務上專用的名詞,因爲鹽是笨重而數量多到幾百萬担的東西,任何地方也沒有這許多倉庫來堆藏,於是就選擇交通方便的露天地方,建立一種特別堆鹽坨地,堆積數十萬担不等的鹽斤,上面蓋的或用草或用篾席……乃依各地情形而定,這種坨通常亦叫做倉坨。建築完好的倉庫也有,不過很少,太不够用了。
   (3)稅率的規定與稅額估計自貢兩場,在民國二十六年五月份,其製鹽成本費,每担爲一元八角。那時重慶市整售價爲九元五角七分,成都市爲九元六角四分。在售價內,包括有國民黨政府所征收的正稅二元五角,附雜各稅二元一角,共爲四元六角。如以稅率與製鹽成本相較,稅率約佔成本兩倍半以上。如與食鹽整售價相比較,征收稅款幾達售價百分之五十。又行銷鄂省宜昌者,正稅爲三元五角,連附雜各稅爲十元零四角。當時宣昌售價每担爲十六元,是每担征收數達百分之六十五。又如去年八月二十五日,國民黨政府幣制改革時,那時每担鹽稅征收八元二角(二角爲鹽場建設費),南京售價每担爲十二元七角四分,其稅率亦佔百分之六十四點四强,大致符合了國民黨政府三十八年元旦公佈施行從價征稅百分之七十的規定。上述這些例子,都證明了國民黨統治時代對於鹽稅征收始終是採取重稅政策。將來征收鹽稅,如按照過去對於重慶食鹽售價之半數征收,該區每年銷鹽約六百餘萬担,從征稅中約可得鹽斤三百萬担左右。如按百分之三十稽征,也有兩百萬担的樣子。最近三年放鹽數目,請見附表(表五)。如以重慶市人口一百餘萬爲例,卽每年銷鹽爲十萬担,每月約近一萬担。按百分之三十征收,每月卽有三千餘担的收入。
   (4)漏私的情形及其數量估計按照人口計算銷鹽數字,卽是每人每年約需食鹽十斤。四川(除去川北鹽區食戶一千六百餘萬人口),西康,貴州三省的人口,總加起來,爲四千三百二十二萬二千餘人。每年卽應當銷四百三十餘萬担鹽,才符合這個人口數字。同時因爲川鹽產量豐富,接濟鄰省方便,又行銷鄂湘滇陜各省邊區,統計人數約近二千萬,合共加起來,爲六千餘萬人口,每年卽應銷六百餘萬担才對。何况貧苦的人民吃飯,往往沒有什麽菜,多是用鹽水或是很鹹的菜,來幫助下飯的。所以他們素常是超過每人應當食用的平均數量。如加上少數的魚業用鹽與工農業用鹽,數字雖不大,但無論如何用鹽的數字,應當超過這個人口規定的數字,才可以證明沒有絲毫私鹽的走漏。如將三十四年川康,貴州,川東(當時是分三個鹽區)所銷鹽的數字加起來,僅銷了五百一十餘萬担。由此可以明白,這個很大的差數,至少在一百萬担的數目以內,是被私漏了。假設這部份私漏的數量,能够防止的話,若按百分之三十征收,則川康區的鹽稅收入,可能再增加三四十萬担左右。

知识出处

西南鹽務概况

《西南鹽務概况》

西南區(川、康、雲、貴四省)的食鹽,以川鹽爲主,雲南鹽爲輔,其行銷制度與國內其他地區相同,都是採的自由貿易制,或稱征稅制,卽公家只管征稅和分配,其餘如生產和運銷等,槪由商人自辦。但行銷區域則有一定的範圍,互不侵犯,公家對這事亦加以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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