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鹽荒問題已基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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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新聞彙編 第十一期》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7560
颗粒名称: 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鹽荒問題已基本解决
分类号: O611.65
页数: 2
页码: 三四—三五
摘要: 西南区少数民族人民最感痛苦的盐荒问题己经基本上得到解决。
关键词: 西南地区 少数民族 盐荒问题

内容

【新華社重慶十三日電】多少年來西南區少數民族人民最感痛苦的鹽荒問題己經基本上得到解决。這是人民政府採取各種有效措施的結果。由於歷代反動統治者對西南區少數民族的壓迫和剝削,特別是國民黨反動政府爲了攫取暴利,串通商人哄抬鹽價,西南區長期存在着食鹽奇缺的現𧰼。在解放前,雲南省野人山一帶的鹽價每斤高至黄金一兩,西康省寧屬地區每斤鹽値一兩五錢銀子。因此,西南區少數民族人民有的只能七天吃一次鹽,有的甚至長年吃不到鹽。貴州省鑪由縣苗族人民中流行着過樣一句話:“吃上鹽巴,像生娃娃”。意思說,在這裹吃上一次鹽,就如同生了孩子那樣地令人興奮,快樂;同時也像母親生孩子那樣困難。
   西南區解放以後,人民政府用很大的力量來解决少數民族地區的鹽荒問題。首先是在少數民族地區廣設食鹽分銷處和代銷店。貴州省國營鹽業公司在全省範圍內已先後設立了七十多個分銷機構,做到了每縣都有銷鹽處。目前該省國營鹽業公司正進一步組織少數民族地區的合作社和聯營機構經營食鹽運銷業務。西康省國營鹽業公司也在越巂、瀘定、富林、西昌等少數民族人民居住區設置分銷機構,並鼓勵鹽商深入少數民族地區推銷食鹽。同時,人民政府還以“等差稅制”來減輕少數民族人民的鹽稅負担。“等差稅制”就是根據各少數民族地區的不同條件採取不同的稅率。如西康省食鹽的一般稅率爲每担五萬六千元,運銷瀘定以西、富林以南地區和冕寧、越巂等地的食鹽稅率就減爲四萬元。再如雲南省鹽稅一般爲每担五萬元,但對運銷車里、佛海、滄源、鎭越等地的食鹽,人民政府就根據運輸距離和交通條件的不同,分別按一萬元、一一萬元、三萬元三種稅率徵收;此外,還予經營食鹽的商人以滅免營業稅、印花稅等優待。
   由於人民政府採取上述措施,一年多以來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食鹽供應問題已基本上解决,鹽價也大大降低。如貴州省鹽價即由每斤平均折値五十斤大米降低到五斤大米。
   現在,西南區國營貿易公司正進一步以食鹽交換少數民族人民的土產,以促進西南區少數民族地區的土產交流,提高少數民族人民的購買力。

知识出处

西南新聞彙編 第十一期

《西南新聞彙編 第十一期》

《西南新聞彙編第十一期》主要录入了昆明市舉行第三屆抗美援朝代表大會;川東區完成半年捐獻計劃;中共中央西南局舉行節約動員大會;川南人民超額完成半年捐獻計劃;金國人民繳款已達三萬一千餘億元;川西大邑唐鎭鄉訂出冬季增產節約計劃;雲南省的愛國公約運動;西南貿易部舉行增產節約模範工作者會議等58篇新闻短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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