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第11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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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區一般土木築程施工驗收暫行技術規範(4)》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6580
颗粒名称: 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第11條
分类号: F407.9
页数: 1
页码: 11
摘要: 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第11條。
关键词: 建筑工程 技术规范 混泥土

内容

鋼筋混凝土模板之拆卸期限,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不負混凝土重量之側面模板,在混凝土凝固强度能保證其表面及稜角不因拆卸模板而受損壞時卽可拆卸;
   (2)鋼筋混凝土結構承重部份模板之拆卸期限及准予結構承受部份荷重之期限,應根據該結構部份之重要性及混凝土已到達設計强度之百分比而定,
   在無强度試驗設備之個別地區其模板拆除時間可參照表9—7的規定而訂定之。

知识出处

西南區一般土木築程施工驗收暫行技術規範(4)

《西南區一般土木築程施工驗收暫行技術規範(4)》

出版者:西南工人出版社

西南區一般土木築程施工驗收暫行技術規範(4)主要介绍了重庆市西南区建筑工程的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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