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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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區一般土木築程施工驗收暫行技術規範(3)》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6414
颗粒名称: 第4條
分类号: TU767.4
页数: 1
页码: 2
摘要: 西南区一般土木筑程施工验收暂行技术规范中的楼地面工程条例第一章总则第4条。
关键词: 楼地面 地面工程

内容

第4條樓地面斜坡之修造方法如下:
   (1)土壤地層上之地面,可根據地基之水平作適當處置。
   ( 2)樓層上之樓面可於澆灌混凝土底層時作適當調整。
   (3)面積在20平方公尺以內之樓地面,可將土壤地層上之墊層厚度逐漸增加,或將樓層內之保溫或隔音層逐漸增加(如有保溫及隔音層者)。

知识出处

西南區一般土木築程施工驗收暫行技術規範(3)

《西南區一般土木築程施工驗收暫行技術規範(3)》

出版者:西南工人出版社

《西南区一般土木筑程施工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系依照本局一九五三年二月印发之“一般土木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暂行技术规范(草案)”,(此草案系参照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一九五二年一般土木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暂行技术规范,结合西南情况编订的)现又经设计部门、施工部门及西南区建筑工程生产技术会议中,各省、市建筑工程局所提各项意见综合、修正、补充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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