闗於農民協會組織通則幾點解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西南辳林資料政策·指示專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5837
颗粒名称: 闗於農民協會組織通則幾點解釋
分类号: F303
页数: 5
页码: 116-120
摘要: 農民協會是農民自願結合的羣衆組織。在華北、東北等老區,農民協會已經完成了組織農民反對封建剝削以至消滅封建剝削的歷史任務。在華東、中南等新區,自解放迄今年餘以來,各地也已在剿匪反霸、減租退租以及生產救災運動中,先後成立了農民恊會。
关键词: 农业建设 农民协会

内容

農民協會是農民自願結合的羣衆組織。在華北、東北等老區,農民協會已經完成了組織農民反對封建剝削以至消滅封建剝削的歷史任務。在華東、中南等新區,自解放迄今年餘以來,各地也已在剿匪反霸、減租退租以及生產救災運動中,先後成立了農民恊會。據今年五月下旬的材科,單就華東、中南兩區而言,農民協會會員已有二千四百萬人,近兩個月來,又有猛烈的增長,這兩區的會員人數已達三千萬以上。有些省份,例如浙江,除一二少數縣份外,全省各縣均已召開了全縣農民代表大會,有的縣已開過數次,浙江全省農民代表大會亦已開過兩次。西南、西北兩區,各地農民協會也正在紛紛成立。廣大農民羣衆,已在共產黨領導幇助之下,組織起來,行動起來,並在剿匪反霸、減租退租的鬥爭中,在生產救災運動中,鍛鍊了自己,壯大了自己,爲將在今年秋後開始的大規模的土地改革運動作了必要的組織準備。這是很値得珍視的。
   七月十四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務會議通過了農民協會組織通則,並予以公佈施行,我們相信,這將使各地的農民恊會與廣大的農民羣衆在統一的任務和統一的組織原則之下,組織起來,行動起來,這對於今後土地改革運動的正確發展將是一個重要的保證。
   什麼是農民恊會的任務呢?農民協會組織通則第一章第二條對於這個問題作了明白簡要的規定;“甲、團結雇農、貧農、中農及農村中一切反封建分子,遵照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有步驟地實行反封建的社會改革,保護農民利益。乙、組織農民生產,組織農村合作社,發展農業和副業,改善農民生活。丙、保障農民的政治權利,提高農民的政治和文化水平,參加人民民主政權的建設工作。”這就是說,要經過反封建的社會改革,主要是經〓從反霸、減租到分配土地的土地改革運動,從經濟基礎上根本消滅封建勢力。要使幾千年來處於封建淫威之下的,文化落後的,毫無民主生活習慣的千百萬農民的文化水平提高起來,政治覺悟水平提高起來,保障他們的民主政治權利,使我們國家的民主化深入貫徹地實現;因爲佔人口百分之八十的農民如果還沒有充分的民主生活,我們國家的民主化是不能完滿實現的。同時,還要以變工隊合作社(主要形式是農村供銷合作社)等方式,組織農民生產,發展農業和副業,使貧困的農民在消滅了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以後,在分得土地及其他生產資料以後,勤勞生產,使自己的生活逐步富裕起來。這是農民恊會組織通則指示給廣大農民的奮鬥的道路。
   什麽人可以參加農民協會呢?農民協會組織通則第二章第四條規定:“凡雇農、貧農、中農、農村手工業工人及農村中貧苦的革命知識分子,自願入會者,得鄕農民恊會委員會批准後,卽可成爲農民協會會員。”
   有人問,爲什麽規定中只有貧苦的革命知識分子才可以加入農民協會呢?地主家庭出身的知識分子能否加入農民協會呢?爲什麼規定富農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後才可以加入農民協會,而在土地改革尙未開始或雖已開始而尙未完成時不得加入農民協會呢?
   要囘答這個問題,首先,我們要了解,在土地改革尙未完成以前,農民協會是農民羣衆反封建的戰鬥組織。土地改革是要廢除一個幾千年來的統治階級——地主階級。地主階級在全部農村人口中約佔百分之四。就今年秋後將在華東和中南兩區中實行土地改革的地區而言,這個地區約有一萬萬農村人口,其中地主階級的人口約佔四百萬人。至於全國尙未實行土地改革的地區,約有兩萬萬六千四百萬農村人口,其中地主階級的人口約佔一千餘萬。要廢除一個統治了幾千年,經濟上掌握着農業生產之最主要的生產資料——大量的土地,而人口又有千萬以上的階級,無疑問地,將是一場激烈的鬥爭。農民恊會就是要進行這樣一場激烈鬥爭的戰鬥組織,對反封建而言。
   農民協會是農民階級的戰鬥組織。爲了爭取反封建的土地改革鬥爭的勝利並保證順利的完成,農民協會不能不要求組織純潔。地主當然是不能加入農民協會了。中國富農一般是也帶有半封建性其突出的表現是許多富農兼出租一部分土地。富農在農村中歷來是與地主階級結合在一起的,在老解放區過去的土地改革運動中,富農是反對土地改革的。今後在廣大新解放區的土地改革運動,採取了保存富農經濟的方針,除對兼有大量出租土地的半地主式的富農,徵收其出租土地外,(保護富農所有的自耕和僱人耕種的土地及其他財產,不得侵犯)。這可以達到中立富農而孤立地主的目的,但也只能做到中立富農,要希望整個富農階級和農民一道積極反對地主階級,那是不可能的。過去的經驗證明,如果把富農吸收到農民協會中來,那麼反封建鬥爭的階級陣線就混亂了。而月,富農進入農民協會之後,就很可能利用其在農村中的經濟勢力與歷史傳統的社會地位而實際取得農民協會的領導權,結果就會使土地改革運動改變的面貌,或者形成宗派鬥爭,引起混亂,或者極不澈底,結果就需要由來覆查以至重新分配土地。這是極其不利的。所以,在土地改革以前以及在土地改革當中,都不能允許富農加入農民協會。至於在土地改革完成之後,富農要求加入農民協會者,按照農民協會組織通則第二章第四條之規定,經過鄕農民大會或鄕農民代表大會通過後,也可以成爲農民協會會員。因爲,土地改革旣已完成,地主階級旣已消滅,富農加入農民協會對土地改革不利的情况已不必顧慮了,而那時農村的中心任務是組織農民生產,發展農業和副業,允許富農加入農會對農村生產是有利的。同時,經過土地改革鍛鍊的廣大農民羣衆,政治覺悟水平也必然會有很大的增高,農民協會的組織也在土地改革鬥爭中加强了,提高了,到那時候,把富農吸收到農民協會中來,也就沒有什麼害處了。
   至於地主家庭出身的知識分子能否加入農民協會問題,在農民協會組織通則第二章第四條中規定:“凡被派到農村中從事農民運動的工作人員均得加入農民協會。”這裏並未把地主家庭出身的知識分子除外。譬如華東、中南兩區爲今年秋後開始的土地改革運動所準備和訓練的十八萬幹部,其中就有很大一批是地主家庭出身的知識分子。又如在過去老解放區的土地改革運動中,也有不少地主家庭出身的知識分子被派到農村中從事農民運動,他們不僅可以加入農民協會,而且有的還可以成爲農民運動的幹部,獲得了農民羣衆的愛戴,因爲他們在偉大的土地改革的烈火中鍛煉了自己,改造了自己。這些業已背叛了地主階級的,决心爲人民服務的地主家庭出身的革命知識分子,是可以加入農民協會的,並且農民也不會計較他們的家庭出身,也一定會允許他們加入農民協會的。此外,還有一些地主家庭出身的知識分子,他們並沒有從地主階級分裂出來。作爲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執行機關的農民協會,爲實現土地改革而鬥爭的農民協會,當然就不能允許他們加入,他們也沒有理由要求加入。難道實現土地改革的戰鬥組織的農民協會可以允許他們混進來竊取領導破壞土地改革嗎?當然是不可以的。
   組織了農民協會,是否還需要組織貧農團呢?在華北、東北等老區,過去實行土地改革時,會組織過貧農團,但是經驗證明,貧農團的組織對於團結中農究竟是有妨礙的。所以劉少奇副主席在關於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中指出;在今後的土地改革運動中,不要再組織貧農團。但這是不是說,在今後的土地改革運動中不要依靠貧農和僱農了呢?不是的。貧農和僱農對改革土地制度的要求是最積極的,土地改革的工作仍然必須依靠貧農和僱農。毛主席在晉綏幹部會議上的講話中這樣指示我們,劉副主席在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中也這樣指示我們。當然,依靠貧農僱農必須與團結中農相結合,不應該過分地不適當地强調依靠貧農僱農而忽視團結中農。
   對於農民協會組織通則的全部內容,新解放區一切農村工作人員特別是準備參加土地改革的工作人員應當加以詳細硏究,凡尙未成立農民協會而準備進行土地改革的地方,都應當按正確的組織原則成立農民恊會。凡已經成立農民協會而其組織成份和領導成份不很純潔的地方,應當在目前農村各項工作的執行過程中,按照已公佈的組織通則,使之逐步純潔起來。農民恊會應當淸除那些混進到農民恊會中來的、甚至混進到農民協會領導機關中來的地主富農分子及其代理人,而把農民協會的領導眞正掌握在正派的勞苦農民——僱農貧農和中農手中,以便有力量地進入今年秋後卽將開始的空前規模的土地改革,並眞正做到有組織有秩序地順利完成消滅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的歷史任務。(一九五〇年七月十八日)

知识出处

西南辳林資料政策·指示專輯

《西南辳林資料政策·指示專輯》

西南辳林資料政策·指示專輯该书主要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西南区农林建设的资料政策。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