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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農民協會組織通則第十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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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辳林資料政策·指示專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5791
颗粒名称:
農民協會組織通則第十四條
分类号:
D422.2
页数:
1
页码:
42
摘要:
農民協會組織通則第十四條。
关键词:
农民协会
通则
内容
在農民協會尙未成立的地區,得由當地人民政府召開臨時農民代表會議,選舉委員若干人,組成農民協會籌備會,執行農民協會委員會的任務,並具有與農民協會委員會同等的職權。在正式召開農民代表大會選出農民協會委員會後,籌備會的任務卽告結束。
知识出处
《西南辳林資料政策·指示專輯》
西南辳林資料政策·指示專輯该书主要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西南区农林建设的资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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