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三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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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辳林資料政策·指示專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5769
颗粒名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三十三條
分类号: D651.1
页数: 1
页码: 38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三十三條。
关键词: 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法

内容

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前,爲保證土地改革的秩序及保護人民的財富,嚴禁一切非法的宰殺耕畜,砍伐樹木,幷嚴禁荒廢土地,破壞農具,水利,建築物,農作物或其他物品,違者應受人民法庭的審判及處分。

知识出处

西南辳林資料政策·指示專輯

《西南辳林資料政策·指示專輯》

西南辳林資料政策·指示專輯该书主要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西南区农林建设的资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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