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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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辳林資料政策·指示專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5744
颗粒名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八條
分类号: D651.1
页数: 1
页码: 32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八條。
关键词: 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法

内容

本法規定所有應加沒收和徵收的土地,在當地解放以後,如以出賣、出典、贈送或其他方式轉移分散者,一律無效。此項土地,應計入分配土地的數目之內。但農民如因買地典地而蒙受較大損失時,應設法給以適當補償。

知识出处

西南辳林資料政策·指示專輯

《西南辳林資料政策·指示專輯》

西南辳林資料政策·指示專輯该书主要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西南区农林建设的资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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