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西南民族工作参攷文件第五輯》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05674 |
颗粒名称: | 民族工作任務的意見 |
分类号: | D633 |
页数: | 3 |
页码: | 68—70 |
摘要: | 两个年来西南的民族工作,在中央人民政府和西南军政委员会的领导下正确,曁西南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正确地执行了民族政策,与全体人民族工作干部的积极努力和各兄弟民族广大民众的合作与支持,获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这仅是做了很好的开头。根据中央的指示和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所决定的方针,结合西南的具体情况,并遵循沿邓小平副主席在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关于民族工作的指示,回答一九五二年西南地区民族工作任务,我提出如下几点意见等内容。 |
关键词: | 民族工作 工作任务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八月十八日发出关在学习民族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在八月九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施行纲领”,政务院于八月十四日公布的“关于地方民族人民主联合政府实施办法的决定”和“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这是根据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和将近三年来各地方民族工作的经验而制订的。为了正确地实行这三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件的各项规定,贯彻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国各民族的团结、合作,需要在各有关地区展开一个民族政策的学习运动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