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西南民族工作参攷文件 第三辑》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05568 |
颗粒名称: | 貴州省人民政府闗於少數民族地區工作的指示 |
分类号: | D633 |
页数: | 9 |
页码: | 39—47 |
摘要: | 贵州省人民政府闗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指示:一、在省设立民族学院及有计划的吸收少数民族干部入各种干部学校。二、少数民族较多的专区(独山、镇远、铜仁、毕节、兴仁、安顺),由专区设少数民族干部短期训练班,或在其他短期干部训练班中吸收适当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受训,每期时间半月至一月。三、农民积极份子的培养,由各地农会计划进行。 |
关键词: | 贵州省 少数民族工作 |
《西南民族工作参考文件第三辑》主要介绍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朱德副主席在和平解放西藏恊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中央人民政府首席全权代表李维汉在和平解放西藏恊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西藏地方政府首席全权代表阿沛·阿旺晋美在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等二十六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