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西南民族工作参攷文件 第三辑》 图书 |
唯一号: | 230020020230005561 |
颗粒名称: | 西南軍政委員會制定西南區婚姻登記暫行辦法 |
分类号: | C921.3 |
页数: | 1 |
页码: | 31 |
摘要: | 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省人民政府(行署)得依据当地少数民族婚姻问题的具体情况,另行制定登记办法,报请西南军政委员会转呈政务院批准施行。 |
关键词: | 西南军政委员会 婚姻登记 暂行条例 |
《西南民族工作参考文件第三辑》主要介绍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朱德副主席在和平解放西藏恊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中央人民政府首席全权代表李维汉在和平解放西藏恊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西藏地方政府首席全权代表阿沛·阿旺晋美在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等二十六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