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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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民族工作参攷文件 第三辑》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553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總則
分类号: D523.5
页数: 2
页码: 19—20
摘要: 西南军政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一章总则。
关键词: 西南军政委员会 组织条例

内容

第一條本條例依據大行政區人民政府委員會組織通則之規定制定之。 第二條西南軍政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爲解放初期實施軍事管制建立革命秩序而設。在條件許可時,召集西南區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行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產生西南人民政府委員會。俟軍事行動已經結束,土地改革已經澈底實現,各界人民已有充分組織,即實行普選,召開西南區人民代表大會,正式選舉西南人民政府委員會。在西南人民政府委員會成立後,本委員會即宣吿結束。
   第三條本委員會爲西南區所轄省(行政區、市)高一級的地方政權機關,並爲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領導地方政府工作之代表機關。
   本委員會所轄區域爲雲南、貴州、西康三省,川東、川西、川南、川北四行政區,重慶一直轄市及西藏。

知识出处

西南民族工作参攷文件 第三辑

《西南民族工作参攷文件 第三辑》

《西南民族工作参考文件第三辑》主要介绍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朱德副主席在和平解放西藏恊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中央人民政府首席全权代表李维汉在和平解放西藏恊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西藏地方政府首席全权代表阿沛·阿旺晋美在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等二十六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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