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民族事務的幾項决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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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民族工作参攷文件 第三辑》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5529
颗粒名称: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民族事務的幾項决定
分类号: D633.1
页数: 2
页码: 15—16
摘要: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民族事务的几项决定具体内容。
关键词: 中央人民政府 民族事务

内容

(一)各大行政區軍政委員會(人民政府)須指導各有關省、市、行署人民政府認眞地推行民族區域自治及民族民主聯合政府的政策和制度,並隨時向政務院報吿推行經驗,其必須事前請示者應向政務院請示。 (二)各大行政區軍政委員會(人政民府)須指導各有關省、市、行署人民政府認眞地並有計劃地實行政務院在一九五〇年領發的培養少數民族幹部試行方案。並將該項工作進行情况定期加以檢查,每半年向政務院作報吿一次。中央民族學院及西北、西南、中南各軍政委員會和新疆省人民政府辦理的民族學院,必須依計劃實行,並向政務院作報吿。
   (三)政務院於今年下半年適當時間將同時召開有關少數民族的衞生、敎育及貿易三個專業會議,責成政務院文化敎育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指導中央衞生部、敎育部、貿易部開始籌備,並責成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協助進行之。有關部門如農業部、文化部亦須派人參加。
   (四)責成中央人民政府各委、部、會、院、署、行注意建立有關民族事務的業務。
   (五)在政務院文化敎育委員會內設民族語言文字硏究指導委員會,指導和組織關於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硏究工作,幫助尙無文字的民族創立文字,幫助文字不完備的民族逐漸充實其文字。
   (六)擴大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委員名額,責成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提出補充名單的建議,並準備於今年下半年召開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的擴大會議,以檢討與總結關於推行民族區域自治及民族民主聯合政府的經驗。

知识出处

西南民族工作参攷文件 第三辑

《西南民族工作参攷文件 第三辑》

《西南民族工作参考文件第三辑》主要介绍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朱德副主席在和平解放西藏恊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中央人民政府首席全权代表李维汉在和平解放西藏恊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西藏地方政府首席全权代表阿沛·阿旺晋美在和平解放西藏协议签字仪式上的讲话;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等二十六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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