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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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民政重要文件彙集》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5429
颗粒名称: 第四條
分类号: D630.1
页数: 1
页码: 25
摘要: 西南区减租暂行条例第四条。
关键词: 西南区 减租条例 暂行条例

内容

第四條地租必須於產物收穫後交納,凡出租土地者,均不得預收地租或地租以外的任何變相剝削。業已預收者應卽退還,但不得加利。

知识出处

西南民政重要文件彙集

《西南民政重要文件彙集》

出版者:西南軍政委員會民政部

本书汇集了西南民政各种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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