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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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5241
颗粒名称: 第四條
分类号: F831.2
页数: 2
页码: 150—151
摘要: 西南區管理私營銀錢業暫行辦法第四條。
关键词: 西南区 私营银钱管理 暂行办法

内容

第四條私營銀錢業以經營下列業務爲限:
   一、收受各種存款。
   二、辦理各種放款及票據貼現。
   三、國內匯兌及押匯。
   四、票據承兌。
   五、工礦交通公用文化事業之投資。
   六、代理敢付款項。
   七、經特許之國外匯兌。
   八、經核准之保管倉庫業務。
   九、經核准之信託儲蓄業務。
   十、其他經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委託辦理之業務。
   銀號錢莊不得經營上列第七、九兩款業務。

知识出处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軍政委員會法令彙編》

西南解放已整一年,全區各地亟須統一執行中央及西南軍政委員會底法令,爲加强幹部對政策法令的學習及便於各級政府查考起見,特就西南軍政委員會所頒佈的各項法令章則,編就“法令彙編”以供參考。本編所輯法令,係一九五〇年全年內西南軍政委員會陸續頒佈的重要法令,今後經過一定時期,當陸續彙編。本編所輯法令,係按分類排列,共六十條目,其中條文字句如因印刷校對不愼發生錯落舛誤而與原頒佈的條文字句有出入時,悉以原頒佈者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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