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音員條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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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554
颗粒名称: 收音員條例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2
页码: 148-149
摘要: 收音員條例。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收音员

内容

(一)本台根據新聞總署“建立廣播收音網的决定”,為了有效地普遍組織收聽,經常的了解聽衆的需要和意見,以改進廣播内容,廣泛設置收音員。
   (二)凡各縣市人民政府、人民解放軍中各級政治機關,以及其他機關、團體、工廠、學校按新聞總署“建立廣播收音網的决定”所指定的收聽本台廣播並經本台登記的收音員;各界聽衆中自願担任收音員工作(至少担任本條例第三條所規定的甲乙兩項工作),向本台聲請並經本台審查准予登記者,亦得為本台收音員。
   (三)本台收音員應担任下列之工作:
   甲、按週向聽衆介紹和預告本台的廣播節目(本台每週廣播節目在前一星期四公佈);組織聽衆(指收音員所在機關、部隊或團體的人員,或收音員所在工廠的職工,或所在學校的師生,或在所商店的人員,或附近鄰居等)收聽本台的重要節目(如政府首長演講、社會科學講座等),並組織收聽小組(如社會科學講座收聽小組等);
   乙、按月向本台報告收聽情况和聽衆意見;
   丙、收聽並紀錄本台廣播的新聞、政令和其他重要内容,供各機關、部隊、團體、工廠、學校等編為小報或牆報(有些機關、部隊、團體、工廠、學校等無此需要者,其收音員可不担任此項工作;或僅記錄並張貼特別重要的新聞等); 丁、介紹聽衆向本台投稿或參加本台播音。
   (四)本台收音員得享受下列之權利:
   甲、按優待辦法向廣播事業局廣播器材修造所購買或訂製收音機或擴音器;並得按優待辦法由所在地人民廣播電台修理收音機或擴音器,
   乙、按優待辦法購買廣播事業局人民唱片廠的出品;
   丙、訂閲本台出版的“人民廣播”(卽本台廣播稿的選集,每週一期;非賣品,只供交換和收音員訂閲);
   丁、按優待辦法購買本台出版的各種叢書。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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