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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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505
颗粒名称: 汽車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1
页码: 132
摘要: 汽車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五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汽车管理

内容

汽車經驗合格後,如發給號牌及行車執照,必須將號牌裝置於本車之規定地位,並隨帶行車執照方准行駛。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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