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濟失業工人暫行辦法第十八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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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465
颗粒名称: 救濟失業工人暫行辦法第十八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1
页码: 126
摘要: 救濟失業工人暫行辦法第十八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失业工人

内容

各地失業工人救濟處工賑科應協同市人民政府建設局或工程局,根據具體情况擬定以工代賬的各項工程計劃,擬出所需人工及經費預算,經失業工人救濟委員會通過後,提請市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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