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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救濟失業工人暫行辦法第十八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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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465
颗粒名称:
救濟失業工人暫行辦法第十八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1
页码:
126
摘要:
救濟失業工人暫行辦法第十八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失业工人
内容
各地失業工人救濟處工賑科應協同市人民政府建設局或工程局,根據具體情况擬定以工代賬的各項工程計劃,擬出所需人工及經費預算,經失業工人救濟委員會通過後,提請市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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