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十一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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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429
颗粒名称: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十一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1
页码: 116
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十一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工会法

内容

行政方面或資方,如調動或解僱由羣衆所選出之工會委員會的委員時,須事先取得各該工會委員會之同意,並由該委員會轉請上級工會委員會批准後,方得實行之。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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