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第十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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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404
颗粒名称: 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第十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1
页码: 113
摘要: 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第十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全国总工会

内容

由全國職工代表大會選舉執行委員及候補委員若干人,組織本會執行委員會,在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為本會最高權力機關。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由常務委員會召集之,但須有半數以上執行委員之出席方為有效。如有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執行委員請求時,得提前或延期召集。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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