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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第十條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404
颗粒名称:
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第十條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1
页码:
113
摘要:
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第十條。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全国总工会
内容
由全國職工代表大會選舉執行委員及候補委員若干人,組織本會執行委員會,在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為本會最高權力機關。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半年舉行一次,由常務委員會召集之,但須有半數以上執行委員之出席方為有效。如有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執行委員請求時,得提前或延期召集。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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