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行道樹栽植試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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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389
颗粒名称: 公路行道樹栽植試行辦法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3
页码: 98-100
摘要: 公路行道樹栽植試行辦法。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行道树

内容

一、遵照全國交通會議及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一九五〇年全國公路普遍植樹的决定,特擬定本辦法。
   二、為保護路基蔭蔽路面培植風景,凡公路主要幹線及交通頻繁路線之兩旁應於本年度普遍植樹。
   三、栽植辦法:
   1、各級公路機關應根據其所轄區内的情况,擬就具體辦法,與政府林業機關及各公路沿線地方政府相結合,計劃進行。
   2、凡公路兩旁羣衆均有植樹之義務,並按所轄地界劃分栽種。
   3、公路植樹以不開支經費為原則,樹苗可與各級林業機關洽商供給,尚未設立林業機關地區與地方政府會商解决。
   四、選擇樹種辦法:
   1、適合當地土質氣候者。
   2、樹幹挺直,生長迅速,枝幹不過擴張者。
   3、樹枝堅靸能禦風雨者。
   4、樹冠濃厚,夏季蔽蔭,冬季落葉者。 5、樹幹耐修剪,人畜不易侵害者。
   6、吸水性及抗旱性強者。
   7、樹根具深根性,挺直向下,並不致横生損壞路面及暗渠者。
   8、虫類不致侵蝕者。
   9、無惡臭針刺及豔花甘果者。
   10、栽植容易壽命較長者。
   五、植樹規程:
   1、植樹時期以適合當地氣候根據樹木種類由當地自行規定,要以抓緊時間為原則。
   2、植樹位置參照公路植樹位置圖,其補栽者按原來位置補栽。
   3、行列須整齊,樹木直立平行並須左右間互排列。
   4、每行間每棵距離最近不得小於五公尺,最遠不過十公尺,得視植樹枝葉繁茂程度及路面寬度而定。
   5、原有樹每棵樹距離過遠或有枯損均以新樹補植之。
   6、公路彎道内側不栽樹及路塹暫不栽樹。
   六、植樹方法:
   1、先劃定地點挖坑,坑之大小視樹苗大小而定,普通直徑以五公寸至一公尺,深度以五公寸至八公寸為宜,坑挖好後
   澆水透濕,插樹苗於坑内蓋土壓實再澆水使覆土無孔隙,樹不易動摇。
   2栽植之前,應檢查樹苗,剪去受傷及過長之樹根,不規則及畸形發展之枝幹。
   3陰天及雨前最宜種樹,挖坑内最好填入肥沃土漿。
   七、保護培養辦法:
   1、於植樹之後,隨時澆水灌漑,直至樹苗發育能單獨生長為止。
   2、每年整修樹枝樹幹一次,剪去畸形發展的枝幹使其美觀,逐年推進至樹幹最下分枝距地面三公尺以上時,可將樹梢剪去,促其開展分枝修成傘形或杯形。
   3、各級公路機關應與當地地方政府相結合,每年補植各路枯損或風折或人畜摧損之樹木。
   4、各級公路機關應隨時與各地方政府相結合,利用各種宣傳方式向沿線羣衆宣傳公路植樹意義,發動羣衆保護公路植樹。 5、凡公路上屬於各地方政府所有或私有之一切樹木,未經公路機關許可均不得自行砍伐。
   6、故意摧殘新植或已活之公路樹木,得由各當地政府予以適當處罰,栽植與保護有成績者,得由政府予以適當漿勵。
   八、各植樹單位應將植樹情况隨時報告上級政府。
   九、本辦法之實施細則由各級公路機關與當地政府配合擬定之。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中央交通部會商林墾部隨時修改之。
   十一、本辦法自公佈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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