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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關於提前調整部分税收的規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图书
唯一号:
230020020230004364
颗粒名称:
關於提前調整部分税收的規定
分类号:
D677.19
页数:
2
页码:
85-87
摘要: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經委員會根據本年六月二十三日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同意陳副總理、薄副主任調整税收問題報告的决議,並應各地關於及時調整工商業負担的要求,特將調整税收中可提前實行者通知各地人民政府,自本年七月一日起,全國一致執行。其餘則俟呈請政務院修正税法後再行頒佈實施。
关键词:
地方政治
重庆市
税收
内容
【新華社北京三十日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財經委員會根據本年六月二十三日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同意陳副總理、薄副主任調整税收問題報告的决議,並應各地關於及時調整工商業負担的要求,特將調整税收中可提前實行者通知各地人民政府,自本年七月一日起,全國一致執行。其餘則俟呈請政務院修正税法後再行頒佈實施。調整税收中自七月一日起實行的部分的規定如下:
(甲直接税部分:
一、臨時商業税:一律按百分之五比例計徵,營業額不滿二十萬元者免徵。分次出售滿二十萬元者合倂計徵。座商赴外埠銷貨,持有本市税局證明者,可按座商税率向銷地納税。
二、利息所得税:不分公私行莊,一律按百分之五比例計徵。
三、印花税:
(1)從金額比例計算貼花之憑證及從證件定額貼花之憑證,其金額不滿一萬五千元者,一律免貼(娛樂票券不在此限)。
(2)凡買賣行為立有發貨票者,除發貨票按金額比例計算貼花外,其貨款收據及貨物收據,每件均暫按五百元定額貼花,貨款收據中並須註明發貨票日期、號碼、數量及價格,以資識別。
(3)職工領取工資收據,免貼印花。
(4)金融業同業拆放契據,其期限在三日以内者,按匯兌、儲蓄及存入或支取款項之單據、簿摺例,定額貼花。
(5)各種許可證照、憑單、運輸護照、證明身份或資格之證照、婚姻證書、延聘及受聘書據,均免貼印花。
(乙貨物税部分:
一、税目税率變動事項:
(1)全部停徵者計:鋼、土硝、陶器、地毯、鐘錶零件、自來水筆零件、留聲機零件、打火機、汽車及其零件、石灰、 (八)改性酒精原税率為百分之一百現減為百分之三十。
(九)罐頭原税率為百分之三十,現減為百分之二十。
(十)火柴原税率為百分之二十,現減為百分之十五。
(十一)化學驗原税率為百分之十,現減為百分之五。
(十二)爆竹原税率為百分之三十,現減為百分之二十。
(十三)鉛、硫磺、氟石原税率為百分之十,現減為百分之五。
二、出口退税問題:凡出口不利之貨物經過批准後,可退還原納貨物税。目前對出口貨物可准予先行登記出口,俟退税品名及手續公佈後,凡屬退税貨物範圍者,可承認其有效,准予退税。
丙地方税部分:
一、交易税,只在有牙紀(或交易員)之市場、集市徵收,公營商店、合作社、固定工商業和其他不經過牙紀(或交易員)成交者,均不徵收。
二、房地產税,屬於一九五零年上半年者,仍按各地原有臨時辦法徵收,下半年一律俟新房地產税暫行條例公佈後徵收。
三、特種消費行為税:筵席税起徵點改為五萬元,按菜餚、酒、飯、麵、點合倂計徵,旅店税起徵點改為三萬元,按每間每日(包括套間、連間)之房費或宿費計徵,冷食税起徵點改為一萬元。
四、屠宰税,凡人民和政府機關、部隊、團體自養、自宰、自食之牲畜,一律不徵。
五、使用牌照税,屬於一九五零年上半年者,仍按各地原有臨時辦法徵收,下半年一律俟新使用牌照税暫行條例公佈後徵收。
(丁)滯納金:
除臨時商業税按百分之一計算外,其餘均按百分之零點五計算。
知识出处
《文件彙集第三輯》
文件彙集第三輯详细介绍了1950年重庆市地方政府的文件汇集以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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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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